女娲传说在哪些典籍中出现
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创世神话中的主角之一,她的传说在多部古籍中都有记载。《山海经》中记载了女娲在创造人类时修补天空的故事,称其“铸五色石以补天,断鳌足以立地,凿鳖甲以为舟”。《淮南子》中也有女娲创人的故事,称其“乃以其牙齿为人,以其肌肉为土,以其发为草木,以其血液为江河”。《史记》中记载了女娲和伏羲共同创世的故事,称其“女娲氏化血而为人,伏羲氏化精而为人,以成人类”。此外,《庄子》、《说文解字》、《帝王世纪》等众多经典著作中均有女娲的传说。
《淮南子·览冥训》:往古之时,四极废,九州裂,天不兼覆,地不周载,火炎而不灭,水浩洋而不息,猛兽食颛民,鸷鸟攫老弱。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,斩鳌足以立四极,杀黑龙以济冀州,积芦灰以止淫水。苍天补,四极正,淫水涸,冀州平,狡虫死,颛民生。背方州,抱圆天。和春阳夏,杀秋约冬,枕方寝绳,阴阳之所壅沈不通者,窍理之;逆气戾物,伤民厚积者,绝止之。当此之时,卧倨倨,兴眄眄,一自以为马,一自以为牛,其行蹎蹎,其视瞑瞑,侗然皆得其和,莫知所由生,浮游不知所求,魍魉不知所往。当此之时,禽兽蝮蛇,无不匿其爪牙,藏其螫毒,无有攫噬之心。考其功烈,上际九天,下契黄垆,名声被后世,光晖重万物。乘雷车,服驾应龙,骖青虬,援绝瑞,席萝图,黄云络,前白螭,后奔蛇,浮游消摇,道鬼神,登九天,朝帝于灵门,宓穆休于太祖之下。然而不彰其功,不扬其声,隐真人之道,以从天地之固然。
《淮南子·说林训》:黄帝生阴阳,上骈生耳目,桑林生臂手,此娲所以七十化也。(东汉高诱注:“黄帝,古天神也,始造人之时,化生阴阳;上骈、桑林,皆神名;女娲,王天下者也。七十变造化。”)
《说文解字》:“娲,古之神圣女,化万物者也。”
《风俗通义·卷一》引《春秋运斗枢》:伏羲、女娲、神农是三皇也。皇者,天,天不言,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。三皇垂拱无为,设言而民不违,道德玄泊,有似皇天,故称曰皇。皇者,中也,光也,弘也。含弘履中,开阴布纲,上含皇极,其施光明,指天画地,神化潜通,煌煌盛美,不可胜量。
《太平御览》卷七八引《风俗通义》:俗说天地开辟,未有人民。女娲抟黄土作人,务剧,力不暇供,乃引绳于泥中,举以为人。
《绎史》卷三引《风俗通》: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,因置婚姻。
《世本·帝系篇》: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,以一天下之音;命圣氏为斑营,合日月星辰,名曰充乐。既成,天下无不得理。
《世本·氏姓篇》:女氏,天皇封娣娲于汝水之阳,后为天子,因称女皇,其后为女氏,夏有女艾,商有女鸠、女方,晋有女宠,皆其后也。
《博雅》引《世本》:女娲作笙簧。笙,生也,象物贯地而生,以匏为之,其中空而受簧也。
《史记》引《世本》:涂山氏名女娲。
《礼记正义·明堂位》:女娲之笙簧。孔颖达疏引《帝王世纪》:“女娲氏,风姓,承庖羲制度始作笙簧。”
《潜夫论》:世传三皇五帝,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三皇。其一者或曰遂人,或曰祝融,或曰女娲。其是与非未可知也。
《诗含神雾》:含始吞赤珠,刻曰:玉英生汉皇,后赤龙感女娲,刘季兴也。
《春秋繁露》:雨不霁,祭女娲。
《论衡·顺鼓篇》:“雨不霁,祭女娲”,于礼何见?伏羲、女娲,俱圣者也,舍伏羲而祭女娲,《春秋》不言。董仲舒之议,其故何哉?俗图画女娲之象为妇人之形,又其号曰“女”。仲舒之意,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。男阳而女阴,阴气为害,故祭女娲求福佑也。传又言: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,不胜,怒而触不周之山,使天柱折,地维绝。女娲消炼五色石以补苍天,断鳌之足以立四极。仲舒之祭女娲,殆见此传也。本有补苍天、立四极之神,天气不和,阳道不胜,傥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雨湛乎!
《列子·汤问》:天地亦物也。物有不足,故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;断鳌之足以立四极。其后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,怒而触不周之山,折天柱,绝地维,故天倾西北,日月辰星就焉;地不满东南,故百川水潦归焉。
《列子·黄帝》 :庖牺氏、女嫡氏、神农氏、夏后氏,蛇身人面,牛首虎鼻:此有非人之状,而有大圣之德。
《水经注》:庖羲之后,有帝女娲焉,与神农为三皇矣。
《抱朴子·释滞》 :女娲地出。
《独异志》卷下:昔宇宙初开之时,只有女娲兄妹二人,在昆仑山,而天下未有人民。议以为夫妇,又自羞耻。兄即与妹上昆仑山,咒曰:“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妇,而烟悉合,若不,使烟散。”于烟即合。其妹即来就兄,乃结草为扇,以障其面。今时取妇执扇,象其事也。
《三皇本纪》:女娲氏亦风姓。蛇身人首。有神圣之德。代宓牺立。号曰女希氏。无革造。惟作笙簧。故《易》不载。不承五运。一曰。亦木德王。盖宓牺之后,已经数世。金木轮环,周而复始。特举女娲,以其功高而充三皇。故频木王也。当其末年也,诸侯有共工氏。任智刑,以强霸而不王。以水承木,乃与祝融战,不胜而怒。乃头触不周山。崩。天柱折,地维缺。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,断鼇足以立四极,聚芦灰以止滔水,以济冀州。天是地平天成,不改旧物。女娲氏没,神农氏作。炎帝神农氏,姜姓。母曰女登。有娲氏之女。
《路史·发挥一》罗苹注引《尹子·盘古篇》:“共工触不用山,折天柱,绝地维。女娲补天,射十日。”;“……世遂有(女娲)炼石成霞,地势北高南下之说。”;引《风俗通》 :“女娲祷祠神,祈而为女媒,因置昏姻。”;“以其(女娲)载媒,是以后世有国,是祀为皋禖之神。“
《归藏·启筮》:“昔女娲……昭昭九州……平均土地。”上引:“……和合万国。
© 版权声明
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允许请勿转载。
THE END
暂无评论内容